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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入职体检中,哪些情况不予录取事业单位入职体检中,若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予录用: 1. **重大疾病或功能障碍**:如严重的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、血液病等,这些疾病可能显著影响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,导致体检结果不合格。 2. **视力或听力严重下降**:若视力或听力无法达到工作所需标准,也可能导致体检不合格。 3. **特殊疾病**:患有某些特殊性疾病,如慢性病、传染性疾病、恶性肿瘤、精神疾病、癫痫疾病、眩晕症,以及颅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者,均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。 4. **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**。 5. **红斑狼疮、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、硬皮病、结节性多动脉炎、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**。 6. **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**,不合格。 7. **各种恶性肿瘤**,不合格。 8. **肾炎、慢性肾盂肾炎、多囊肾、肾功能不全者**,不合格。 入职体检中,若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予录用: 1. **严重疾病或传染病**:包括严重心脑血管疾病,如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脑梗塞等;严重肺部疾病,如慢性阻塞性肺病、哮喘、肺结核等;严重肝肾疾病,如肝炎、肝硬化、肾炎等。 |